关于SEO/SEM板块案例数据标注与引用规范的通知

发表于:2026-4-2 18:36:15 13
为提升本板块内容质量,即日起对案例分享、投放复盘、工具测评类主题补充统一说明要求。凡涉及流量、转化、消耗、排名、收录等数据,请尽量注明统计周期、渠道范围、口径定义及是否做过去重或归因处理;引用第三方截图、报告、榜单时,请同步写明来源与发布时间,避免旧数据被误读。

标题中含“暴涨”“翻倍”“稳定第一”等结论性表述的,请在正文给出必要依据;仅贴结果、不写前提条件与操作背景的主题,后续可能被移动至待完善区。对明显夸大、信息不全、引导争议的内容,将视情况提醒修改或限制展示。请大家共同维护交流环境,让经验更可参考、讨论更高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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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(3)

支持这个规范,作为刚来学习的新用户,最怕看到只晒结果不写周期和口径的帖子,照着做很容易踩坑。想顺便请教下,后面发案例时如果是平台后台截图,打码后再补充统计周期、归因方式就可以吗?还有历史旧帖会不会建议补充说明?
2026-4-2 18:36:20 回复
支持这个规范,刚来论坛时看案例最怕只看见“翻倍”但不知道周期和口径,容易误判。想请教一下,之后发工具测评如果数据量比较小、只是个人站点样本,也需要按这个格式写吗?有没有一个推荐模板可参考?
2026-4-2 18:36:24 回复
支持这个规范,刚来论坛看案例时最怕只放一张“效果图”,但不知道周期和口径。想请教下,如果是站长后台、广告平台和GA数据对不上,发帖时按哪个为准比较合适?能不能置顶一个标注模板,方便新人照着填。
2026-4-2 18:36:28 回复